# 2026T0000465 已截止

2026年菲律賓臺灣形象展開幕典禮活動甄選公關公司招標案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公告日:115/06/12 截止日:115/06/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90,000

押標金
$ 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鏸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816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黃鏸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816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zoehuang@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合約期間對得標廠商擴充採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以新台幣30萬元(含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3.3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補助金額 99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8 10:00
開標地點 國貿大樓外貿協會合歡山會議室(臺北市110208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外貿協會行政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制式合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文件或演藝團體立案證明擇一),營業項目須包括演藝活動業、藝文事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廣告或公關公司等相關業務(營業項目擇一即可):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做為資格證明文件) 2.立案合格之演藝團體證明文件。 3.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參與投標。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完稅證明影本(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及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公司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 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期前半年內)。 (四) 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五) 本案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及不得採購中國大陸品牌產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聯絡人
黃鏸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816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黃鏸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816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zoehuang@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合約期間對得標廠商擴充採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以新台幣30萬元(含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3.3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補助金額
99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8 10:00
開標地點
國貿大樓外貿協會合歡山會議室(臺北市110208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外貿協會行政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制式合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文件或演藝團體立案證明擇一),營業項目須包括演藝活動業、藝文事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廣告或公關公司等相關業務(營業項目擇一即可):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做為資格證明文件) 2.立案合格之演藝團體證明文件。 3.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參與投標。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完稅證明影本(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及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公司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 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期前半年內)。 (四) 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五) 本案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及不得採購中國大陸品牌產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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