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72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aitra.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契約期間若本會辦理台灣精品其他展覽或活動有額外貨運需求(包括:各項展覽用品點收、包裝、國內運輸、報關業務、國外運輸(海運或空運)、各國內陸運輸、跨國運輸、佈卸展等),經雙方同意得委由得標廠商承攬,擴充金額上限為450萬元整(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阿里山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提供過去5年內承攬美國、日本、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展覽用品出口海運提單至少各1案,及全球任1國家空運至少1案之正式報關證明文件影本
2.檢附美國、日本、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市場當地合作公司之合法營業登記或證明資料影本及雙方用印之「雙方合作意向書」各乙份。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及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如本案規格、需求及企畫書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銷專案處温靖榆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372分機。有關投標相關(如企畫書以外之投標文件)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沈姵儀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1分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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