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edisonkao@taitra.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總金額新臺幣450 萬元(含稅)為上限,並保留向得標廠商保留後續擴充家數分配及之增購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大武山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簡易合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營業項目有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503021 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41 廣播電視廣告業、J401011 電影片製作業或 J402010 電影片發行業等相關產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過去五年內具有承接外文影片編輯製作等相關經驗證明,應檢附以下兩種資料:
(1)雙方用印之「合約」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
(2)該實績之網路影片連結之QR Code,須為有效連結可供查閱,影片須為外文配音或以外文發音演出,同時包含以外文字幕或外文字卡呈現,並與報價單之影片案例相同。
3.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查詢(例如本案需求),請逕洽本會創新業務中心高而謙先生,電話:02-2725-5200轉分機73709。有關投標作業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業務處事務組黃郁凱先生,電話:02-2725-5200轉分機1613,傳真:02-2757-6034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