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94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aitra.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經雙方同意,得由得標廠商擴充承攬本會於新南向市場活動及全球醫療專業展之貨運工作,包括:各項展覽活動用品點收、包裝、國內運輸、國內外報關業務、國外運輸(海運及空運)等,擴充金額以新臺幣40萬元整(含稅)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6樓8阿里山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提供過去5年內承攬馬來西亞市場展覽用品出口提單,海運至少1案,之正式報關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需明示為運送展品且能明確顯示係投標廠商承作運送之案件。
2.檢附馬來西亞市場當地合作公司之合法營業登記或證明資料影本及雙方用印之「雙方合作意向書」乙份。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例如本案規格、需求及企劃書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銷處盧玟妏專員或蕭苡紋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394分機或1384分機。有關投標相關(例如除企畫書以外之投標文件)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沈姵儀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1分機,傳真:02-2757-629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