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C1029119 已決標公告

「111年外交部委辦國外綜合商展國外展覽品運輸、包裝暨報關業務」招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奕達運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58,008
原始預算
$ 6,975,000
底價金額
$ 5,058,00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姵儀/姚碧蓮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32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行銷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沈姵儀/姚碧蓮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32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間經雙方同意,得由得標廠商依本會需求及指定運送方式擴充承攬本案之貨運工作,包括:各項展覽用品點收、包裝、國內運輸、報關業務、國外運輸(海運及空運)等,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92萬5000元整(含稅)為限。 2.合約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得以原條件續約1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 外交部
補助金額 6,97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萬8,75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需用單位考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需用單位考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202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與海、空運貨運承攬業務相關 (二)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一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 (三)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及航空貨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 (五)持有財政部關務署核發之報關業務證(執)照影本。 (六)提供過去5年內承攬歐、美洲及非洲國家展品海運及空運出口提單各1案,共計6案之正式報關證明文件影本,文件內容須能清楚顯示該案海/空運承攬人係投標廠商。 (七)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視為不及格。 (八)本案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及不得採購中國大陸品牌產品,且應 避免使用具資安疑慮之資通訊產品或服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例如本案規格、需求及企劃書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銷處姚碧蓮小姐,電話:02-2725-5200轉分機1332。有關投標相關(例如除企畫書以外之投標文件)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沈姵儀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1分機,傳真:02-2757-62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姵儀/姚碧蓮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32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行銷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沈姵儀/姚碧蓮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32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間經雙方同意,得由得標廠商依本會需求及指定運送方式擴充承攬本案之貨運工作,包括:各項展覽用品點收、包裝、國內運輸、報關業務、國外運輸(海運及空運)等,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92萬5000元整(含稅)為限。 2.合約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得以原條件續約1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 外交部
補助金額
6,97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萬8,75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需用單位考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需用單位考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202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與海、空運貨運承攬業務相關 (二)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一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 (三)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及航空貨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 (五)持有財政部關務署核發之報關業務證(執)照影本。 (六)提供過去5年內承攬歐、美洲及非洲國家展品海運及空運出口提單各1案,共計6案之正式報關證明文件影本,文件內容須能清楚顯示該案海/空運承攬人係投標廠商。 (七)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視為不及格。 (八)本案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及不得採購中國大陸品牌產品,且應 避免使用具資安疑慮之資通訊產品或服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例如本案規格、需求及企劃書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銷處姚碧蓮小姐,電話:02-2725-5200轉分機1332。有關投標相關(例如除企畫書以外之投標文件)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沈姵儀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1分機,傳真:02-2757-62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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