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901120 已決標公告

外貿協會--「商品委託拍攝」招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攝輯手影像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8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800,000
決標折數
65.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德華#3968/簡宏銘#1617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7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數位商務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曾德華#3968/簡宏銘#1617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7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daniel@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0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制式合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能提出相關證明,始得參加本案投標。以下(一)至(四)項證明文件之影本(請蓋投標者公司章),應與其他投標文件置於相關標封內同時投寄。 (一)曾承接商品拍攝相關專案之經驗證明文件(如:雙方完成用印之合約或報價單影本至少1份)。 (二)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五)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查詢,請逕洽本會數位商務處曾德華,電話:02-2725-5200轉3968分機。有關投標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簡宏銘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7分機,傳真:02-2757-603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德華#3968/簡宏銘#1617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7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數位商務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曾德華#3968/簡宏銘#1617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7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daniel@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0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制式合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能提出相關證明,始得參加本案投標。以下(一)至(四)項證明文件之影本(請蓋投標者公司章),應與其他投標文件置於相關標封內同時投寄。 (一)曾承接商品拍攝相關專案之經驗證明文件(如:雙方完成用印之合約或報價單影本至少1份)。 (二)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五)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查詢,請逕洽本會數位商務處曾德華,電話:02-2725-5200轉3968分機。有關投標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簡宏銘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7分機,傳真:02-2757-603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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