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300186 已決標公告

「2017年中國大陸市場台灣精品推廣活動展品貨運運輸」招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奕達運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60,000
原始預算
$ 3,800,000
底價金額
$ 3,4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姵儀/林德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24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行銷專案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沈姵儀/林德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24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3,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201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營業項目須與海、空貨運承攬業務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提供過去5年內承攬中國大陸展品海運出口提單,達3案之正式報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檢附中國大陸市場當地合作公司之合法營業登記或證明資料影本及雙方用印之2017年「雙方合作意向書」乙份。 (六)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及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影本。 (七)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銷處林德曄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324分機。有關投標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沈姵儀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1分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姵儀/林德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24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行銷專案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沈姵儀/林德瞱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11/1324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3,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201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營業項目須與海、空貨運承攬業務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須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提供過去5年內承攬中國大陸展品海運出口提單,達3案之正式報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檢附中國大陸市場當地合作公司之合法營業登記或證明資料影本及雙方用印之2017年「雙方合作意向書」乙份。 (六)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影本及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影本。 (七)廠商有受停業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銷處林德曄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324分機。有關投標相關之查詢,請逕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沈姵儀專員,電話:02-2725-5200轉1611分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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