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207371 已決標公告

「2017年中國國際嬰童用品展臺灣館裝潢」招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恩斯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835
原始預算
$ 350,000
底價金額
$ 315,000
決標折數
75.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伍旭業 / 沙文娛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1548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市場拓展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伍旭業 / 沙文娛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1548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seanwu@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30 17:00
開標時間 106/08/3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簡易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限於中華民國境內完成設立登記之廠商投標,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且經本會審核認可者,始得參加本案投標: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為裝潢、設計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相關業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者(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無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證明文件代之。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能舉證最近5年內曾在中國大陸地區單項展覽中為單一客戶承建面積72平方公尺(含)以上或8個標準攤位(含)以上之證明文件(須檢附雙方用印之契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並須檢附相關展覽裝潢照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疑問查詢 有關本案招標事宜,請洽本會行政處業務事務組伍旭業先生(聯絡電話:2725-5200轉分機1632);展覽相關業務細節請洽本會拓展處展覽服務組沙文娛小姐/分機1548;展館設計裝潢及相關規範請洽展覽處展覽設計組何瑞祥先生/分機2291) 二、本案以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利用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發給、發售或公開閱覽,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之規定,本案不另備書面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伍旭業 / 沙文娛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市場拓展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伍旭業 / 沙文娛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1548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seanwu@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30 17:00
開標時間
106/08/3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簡易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限於中華民國境內完成設立登記之廠商投標,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且經本會審核認可者,始得參加本案投標: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為裝潢、設計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相關業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者(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無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證明文件代之。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能舉證最近5年內曾在中國大陸地區單項展覽中為單一客戶承建面積72平方公尺(含)以上或8個標準攤位(含)以上之證明文件(須檢附雙方用印之契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並須檢附相關展覽裝潢照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疑問查詢 有關本案招標事宜,請洽本會行政處業務事務組伍旭業先生(聯絡電話:2725-5200轉分機1632);展覽相關業務細節請洽本會拓展處展覽服務組沙文娛小姐/分機1548;展館設計裝潢及相關規範請洽展覽處展覽設計組何瑞祥先生/分機2291) 二、本案以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利用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發給、發售或公開閱覽,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之規定,本案不另備書面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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