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713259 已決標公告

外貿協會培訓中心「106年度新竹校區環境清潔維護」招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馬力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48,354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50,000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亭宜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培訓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亭宜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seanwu@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時,經雙方同意後,得以合約原條件續約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簡易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包含清潔相關業務;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申請日期須為至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提供最近5年內曾承作公民營機構、大廈、公共場所之清潔服務工作合約,單一合約金額達新臺幣200萬元以上之證明文件(須檢附雙方用印之契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會培訓中心李亭宜小姐,電話:(03)571-2571分機208。有關投標相關之諮詢,請逕洽本會行政業務處事務組伍旭業先生,電話:(02)2725-5200分機163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亭宜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培訓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亭宜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seanwu@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時,經雙方同意後,得以合約原條件續約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會簡易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為本國登記有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包含清潔相關業務;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須持有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申請日期須為至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四)提供最近5年內曾承作公民營機構、大廈、公共場所之清潔服務工作合約,單一合約金額達新臺幣200萬元以上之證明文件(須檢附雙方用印之契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採購案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會培訓中心李亭宜小姐,電話:(03)571-2571分機208。有關投標相關之諮詢,請逕洽本會行政業務處事務組伍旭業先生,電話:(02)2725-5200分機163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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