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217778 已決標公告

「2017年全球採購夥伴大會」開幕典禮及買主交流Happy Hour活動執行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珮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5,000
原始預算
$ 980,000
底價金額
$ 94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機關代碼 03702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金玲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1574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市場拓展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金玲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1574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seanwu@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9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23
原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4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以下同)106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會簡易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提供下列資格證明文件,經本會審核通過者得參加本案投標: (一)、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需為設計、印刷或廣告等相關產業。例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營業登記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為「一般廣告業」、「藝文服務業」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相關業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活動之承做案例文件(請提供雙方用印合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並檢附相關活動照片)。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6個月內)。 (四)、最近1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即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無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投標相關事務查詢,請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伍旭業先生(聯絡電話:02-2725-5200分機1632);活動內容相關細節,請洽本會拓展處歐非組李金玲小姐(分機1574)。 二、更正招標須知第二項第四條「資格審查時間應為106年1月5日上午10時」(原誤植為上午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3702716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金玲
機關代碼
03702716
單位名稱
市場拓展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聯絡人
伍旭業 / 李金玲
聯絡電話
(02)27255200#1632/ 1574
傳真號碼
(02)27576291
電子郵件信箱
seanwu@taitr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補助金額
9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23
原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4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6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以下同)106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會簡易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提供下列資格證明文件,經本會審核通過者得參加本案投標: (一)、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需為設計、印刷或廣告等相關產業。例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營業登記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為「一般廣告業」、「藝文服務業」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相關業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證,不得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活動之承做案例文件(請提供雙方用印合約書影本或雙方用印之報價單影本,並檢附相關活動照片)。 (三)、金融機構出具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須為投標截止日6個月內)。 (四)、最近1期所得稅或營業稅完稅證明(即稅捐機關核章之開標當日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無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投標相關事務查詢,請洽本會行政處事務組伍旭業先生(聯絡電話:02-2725-5200分機1632);活動內容相關細節,請洽本會拓展處歐非組李金玲小姐(分機1574)。 二、更正招標須知第二項第四條「資格審查時間應為106年1月5日上午10時」(原誤植為上午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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