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張原志,規格問題聯絡人登載於招標文件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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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cnc01@mail.atri.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51巷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高效蔬果可程式化冰水預冷平台與蔬果加工前物料品質控管與監測模組,投標前需完成現勘。投標蔬果加工前物料品質控管與監測模組需檢附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證明。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投標項次1、2,廠商資格需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冷凍空調業,並為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蔬果加工前物料品質控管與監測模組需檢附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證明(本系統需有針對試驗單位與學校相關製造經驗或另提供測試佐證資料於招標時一併提出)
項次 採購設備 履約期限
1 高效蔬果可程式化冰水預冷平台 109年11月15日前
2 蔬果加工前物料品質控管與監測模組 109年11月15日前
3 雙預冷模組低溫庫 109年11月15日前
4 自動式除鈉次氯酸抑菌機組 109年11月15日前
更正內容:
投標項次1、2,廠商資格需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冷凍空調業,並為有效期限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