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m4vup@nari.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10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契約未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1.擇一繳交:A. 本國執業技師事務所(電機技師)應繳交有效期內執業執照及執業所在地有效期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則繳交工程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登記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或地方同業有效期公會會員證、電機技師之有效期內執業執照及執業所在地有效期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2. 納稅證明文件請擇一繳交:A.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或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B.技師事務所請繳交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所得稅証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服務建議書一式八份及電子檔光碟一片。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案採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本院網站也不提供招標文件下載;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網址:web.pcc.gov.tw),招標文件下載問題請電:0800-080-512。
2. 本院屬於原子能法定管制區域,廠商進入院區需辦理登記及換取識別証,廠商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得標後進入院區辦理簽約事宜。
3.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 委託民間快遞公司遞送標封者,請於標封註明採購連絡人及電話,以便即時通知取件。
5 本案於開標時先資格審查,審標結果合格之廠商另行通知評選時間及地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