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承攬人能依契約約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11號
履約期限
112年8月25日至113年0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營業項目應列有「農產品整理業」或「農產品零售業」、「蔬果批發業」、「食品材料供應及原料買賣業務」或其他經本公司認定之營業項目。
(二)該建號廠房除辦公室及非生鮮農產品之營業外,僅能截切依法認證後之有機農產品,即便不同樓層不同進出貨口亦不得共用該建號,並應領有經濟部公司執照及相關工廠登記證,且整廠環境及設備須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
(三)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蔬果農藥殘留檢驗」身分者。
(四)投標廠商若為股份有限公司,其「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1,600,000元以上;投標廠商若為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其「資本總額」應為新臺幣1,600,000元以上。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提出
1.廠商組織、人力之簡介。
2.廠房環境、蔬菜截切、儲藏等設備及配送車輛規格說明。
3.蔬菜截切、農藥檢驗及配送作業流程規畫與自主查核設計說明。
4.本採購案作業流程安全衛生規劃管理。
(二)投標廠商應以便利供應新北市中小學團膳、物流調度、本公司到貨品質查驗作業及截切流程稽核作業。
(三)每週截切剩餘之報廢蔬菜應由截切廠依法處理,不得隨意傾倒、轉送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