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CPBL-AWB01 已決標公告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2016年亞洲冬季棒球聯盟」影音製播勞務採購案投標須知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決標日:105/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香港商福斯傳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6,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機關代碼 016053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76992#306
機關代碼 01605301
單位名稱 宣推部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76992#306
傳真號碼 (02)25772606
電子郵件信箱 sioujhen.chen@cpb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預算金額涉及商業機密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10
原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2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5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2016/11/25-2016/12/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具有辦理與本案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及信用證明-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上列「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資料代之。 (三)上列「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依據【2016亞洲冬季棒球聯盟】賽事(以下簡稱本賽事)舉辦現場之實況執行影像暨聲音錄製及轉播訊號提供。 二、 訊號規格及錄製設備: (一) 訊號規格 1. NTSC訊號規格。 2. Full HD (1920x1080)訊號規格。 3. 所有訊號源必須提供四路Embedded Audio (4 channels) (1) Channel 1&2: Mixed (Left-Right Stereo); (2) Channel 3&4: Natural Sound(Left-Right Stereo)。 4. 節目訊號源本身必須符合一般國際賽事轉播畫面之規範(International TV signal for Multilateral Use)。 (二) 製播設備 1. 至少七台攝影機,攝影機規格要求如附件二,需相同或其同等品。 2. 一台OB車。 三、 廠商以擁有世界棒壘總會(WBSC)認證之國際運動賽事之比賽影音錄製經驗為佳。 四、 錄製完成提供聯盟之訊號除須符合前揭規格外,其應含有主播、球評所為之實況音軌,並無償提供訊號予聯盟指定平台使用。 五、 聯盟為執行本計畫,得經雙方確認工作項目後委請廠商為之,廠商除有正當理由外,應配合辦理。 ※其他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 更正說明:2016/11/9 16:00更正,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16053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76992#306
機關代碼
01605301
單位名稱
宣推部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76992#306
傳真號碼
(02)25772606
電子郵件信箱
sioujhen.chen@cpb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預算金額涉及商業機密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10
原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2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5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2016/11/25-2016/12/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具有辦理與本案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及信用證明-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上列「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資料代之。 (三)上列「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依據【2016亞洲冬季棒球聯盟】賽事(以下簡稱本賽事)舉辦現場之實況執行影像暨聲音錄製及轉播訊號提供。 二、 訊號規格及錄製設備: (一) 訊號規格 1. NTSC訊號規格。 2. Full HD (1920x1080)訊號規格。 3. 所有訊號源必須提供四路Embedded Audio (4 channels) (1) Channel 1&2: Mixed (Left-Right Stereo); (2) Channel 3&4: Natural Sound(Left-Right Stereo)。 4. 節目訊號源本身必須符合一般國際賽事轉播畫面之規範(International TV signal for Multilateral Use)。 (二) 製播設備 1. 至少七台攝影機,攝影機規格要求如附件二,需相同或其同等品。 2. 一台OB車。 三、 廠商以擁有世界棒壘總會(WBSC)認證之國際運動賽事之比賽影音錄製經驗為佳。 四、 錄製完成提供聯盟之訊號除須符合前揭規格外,其應含有主播、球評所為之實況音軌,並無償提供訊號予聯盟指定平台使用。 五、 聯盟為執行本計畫,得經雙方確認工作項目後委請廠商為之,廠商除有正當理由外,應配合辦理。 ※其他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 更正說明:2016/11/9 16:00更正,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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