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代檢組辦公室租賃採購案

中華鍋爐協會 決標日:107/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海王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94,856
原始預算
$ 2,592,000
底價金額
$ 2,294,85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鍋爐協會
機關代碼 010212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偉如
聯絡電話 (03)3163395#37
機關代碼 01021257
單位名稱 代行檢查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聯絡人 陳偉如
聯絡電話 (03)3163395#37
傳真號碼 (03)3162811
電子郵件信箱 roccba@cb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5條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17.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9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租約期滿,經雙方合意,得續租3次,每次1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77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7:1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房屋、土地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 4、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房屋、地價稅繳款書收執聯。。 (二)其他證明文件: 1、使用執照影本,並應標示建物座落之地號、面積、房屋門牌號碼等。 2、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4、建物平面圖。 5、出租同意書。 6、投標標價清單。 7、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由本會組成勘選小組,辦理勘選,並由各勘選委員依據各投標廠商所提應徵文件及本會製作之勘查紀錄,依本案所列評審項目及配分,評定各廠商之得分。經評定適合需要之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鍋爐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華鍋爐協會
機關代碼 010212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偉如
聯絡電話
(03)3163395#37
機關代碼
01021257
單位名稱
代行檢查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聯絡人
陳偉如
聯絡電話
(03)3163395#37
傳真號碼
(03)3162811
電子郵件信箱
roccba@cba.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17.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9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租約期滿,經雙方合意,得續租3次,每次1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77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7:1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房屋、土地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如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 4、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房屋、地價稅繳款書收執聯。。 (二)其他證明文件: 1、使用執照影本,並應標示建物座落之地號、面積、房屋門牌號碼等。 2、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4、建物平面圖。 5、出租同意書。 6、投標標價清單。 7、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由本會組成勘選小組,辦理勘選,並由各勘選委員依據各投標廠商所提應徵文件及本會製作之勘查紀錄,依本案所列評審項目及配分,評定各廠商之得分。經評定適合需要之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鍋爐協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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