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P003 已決標公告

台北偶戲館「114學年度育藝深遠-藝術教育啟蒙方案:偶戲初體驗課程」執行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北木偶劇團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0,000
原始預算
$ 1,730,000
底價金額
$ 1,6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機關代碼 009750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映綺/李浚瑋
聯絡電話 (02)25289580#115
機關代碼 00975044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聯絡人 林映綺/李浚瑋
聯絡電話 (02)25289580#115
傳真號碼 (02)25289585
電子郵件信箱 maxli@taipeiculture.org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114學年度下學期之執行,本會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廠商依契約執行並經機關評定良好者,保留洽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契約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本案成果報告書最後繳交期限為115年7月15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169萬4,090元整。經費撥付方式依據原契約規範之分期付款方式、條件及契約單價給付,不另辦理議價,並以雙方換文方式完成契約變更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1,73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0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本會台北偶戲館4樓多功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113年5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216號函先行修正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601010 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法令限制之業務可至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查詢)(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林映綺小姐,電話02-25289553分機207 二.公告期間廠商可自行前往標的現勘,本案訂於5月29日上午11點於台北偶戲館3F研習教室,辦理標案說明會。 三.開標日期(114年06月10日上午10:00)為資格審查,本會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評選會議簡報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 四.履約保證金:無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五.投標文件說明: (一)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領標繳費後系統發給電子憑據(*.tkn檔))或人工領標收據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六)填妥投標書,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七)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10份)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9: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會管理部行政組(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八.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06月0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06月0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097504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映綺/李浚瑋
聯絡電話
(02)25289580#115
機關代碼
00975044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聯絡人
林映綺/李浚瑋
聯絡電話
(02)25289580#115
傳真號碼
(02)25289585
電子郵件信箱
maxli@taipeiculture.org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114學年度下學期之執行,本會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廠商依契約執行並經機關評定良好者,保留洽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契約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本案成果報告書最後繳交期限為115年7月15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169萬4,090元整。經費撥付方式依據原契約規範之分期付款方式、條件及契約單價給付,不另辦理議價,並以雙方換文方式完成契約變更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1,73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0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本會台北偶戲館4樓多功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113年5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216號函先行修正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601010 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法令限制之業務可至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查詢)(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林映綺小姐,電話02-25289553分機207 二.公告期間廠商可自行前往標的現勘,本案訂於5月29日上午11點於台北偶戲館3F研習教室,辦理標案說明會。 三.開標日期(114年06月10日上午10:00)為資格審查,本會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評選會議簡報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30日 四.履約保證金:無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五.投標文件說明: (一)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領標繳費後系統發給電子憑據(*.tkn檔))或人工領標收據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六)填妥投標書,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七)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10份)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9: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會管理部行政組(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八.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06月0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06月0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