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webb@taipeiculture.org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管理部秘書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500元,請先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本會台北偶戲館多功能研習教室會議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管理部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二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一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表投標,惟換領本次之投標封套及公告,請聯絡管理部承辦人林其蔚電話02-25289580分機115***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徐翠雲小姐,電話02-77055355分機604。公告期間廠商如需至標的現場會勘,請洽承辦人徐翠雲小姐,將協同現場會勘。
二開標日期(106年08月01日上午10:30),本案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為106年8月1日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為:結算金額3%
四本工程無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五投標文件說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五)資格證明文件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切結書1、3、4
(八)押標金憑證
(九)價格文件應含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9: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12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500元,先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八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6年7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7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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