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CR028G 已決標公告

「影像修復工作站」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延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9,961
原始預算
$ 1,929,000
底價金額
$ 1,929,000
決標折數
62.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機關代碼 0097369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瑋慈/王晟恩
聯絡電話 (02)85228000#3103
機關代碼 00973691
單位名稱 行政事務組/數位修復組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
聯絡人 郭瑋慈/王晟恩
聯絡電話 (02)85228000#3103
傳真號碼 (02)85222656
電子郵件信箱 weitzu@tfai.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929,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0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1 10: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合法納稅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營業項目包含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一)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所得稅證明 (三)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招標階段聯絡單位請洽行政事務組郭小姐,電話:8522-8000分機3103;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洽數位修復組王先生,電話:2676-2634分機872。 二、本案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新台幣5萬元整。 三、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須於113年7月10日17時00分前,以掛號函件或親送寄送至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行政事務組收)。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全案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 (2)需求說明書 (3)採購契約書(稿) (4)投標標價清單 (5)投標廠商規格明細表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廠商文件審查表 (8)委託代理授權書 (9)外標封 (10)內標封 (11)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09736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瑋慈/王晟恩
聯絡電話
(02)85228000#3103
機關代碼
00973691
單位名稱
行政事務組/數位修復組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
聯絡人
郭瑋慈/王晟恩
聯絡電話
(02)85228000#3103
傳真號碼
(02)85222656
電子郵件信箱
weitzu@tfai.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929,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0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1 10: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合法納稅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營業項目包含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一)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所得稅證明 (三)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招標階段聯絡單位請洽行政事務組郭小姐,電話:8522-8000分機3103;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洽數位修復組王先生,電話:2676-2634分機872。 二、本案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新台幣5萬元整。 三、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投標文件須於113年7月10日17時00分前,以掛號函件或親送寄送至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2號(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行政事務組收)。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7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7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全案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 (2)需求說明書 (3)採購契約書(稿) (4)投標標價清單 (5)投標廠商規格明細表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廠商文件審查表 (8)委託代理授權書 (9)外標封 (10)內標封 (11)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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