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an.lin@mail.tfi.org.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3年,擴充金額上限100萬元(含稅),合計採購金額新臺幣245萬元整(含稅)。本案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中心得視需要,以上開擴充條件為上限,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7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7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或外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財物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5月15日17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7號4樓)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6年5月16日上午10時30分。
本採購案相關問題請洽典藏組陳小姐,電話:02-26762634 分機 36。
一、本案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提供電子領標,或電子郵件方式無償領標。電子郵件方式領標者,請以電子郵寄方式郵寄至本中心電子信箱service@mail.tfi.org.tw,並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領取招標文件-「永久保存級電影膠片片盒暨片軸」財務採購案」。本採購案相關問題請洽典藏組陳小姐,電話:02-26762634 分機 36。
二、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2)需求說明書;(3)契約條款;(4)採購標單;(5)標價清單;(6)投標廠商聲明書;(7)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8)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9)押標金發還收據;(10)外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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