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崇右學校財團法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憑證。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
(3)納稅證明 (最近一期已繳納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申報書)。
(4)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印模單。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投標廠商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時檢附)
(9)押標金繳納憑證。
(10)押標金退還申請書。
(11)投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崇右學校財團法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六樓總務處事務組(基隆市信義區義七路四十號)親自購買或郵遞領取。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領標費每份新台幣150元整,每家廠商限領一份,以現金支付。
2.郵購領標費請檢附抬頭「崇右學校財團法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郵政匯票150元及限時掛號
回郵郵票72元。
三、開標地點:崇右學校財團法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圖資大樓七樓會議室。
四、其他:本校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五、本案規格內容如有問題,請洽「崇右學校財團法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張寶琴、劉欣芳(電話02-24237785#70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崇右學校財團法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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