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111年度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已截止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單位名稱]總務科 公告日: 截止日:未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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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總務科
機關代碼 [機關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7)6131765#3338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07)6120501
列印時間 115/02/05 01:06
[機關代碼]A.11.10.25 [機關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機關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單位名稱]總務科
[單位名稱]總務科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聯絡人] 葉乃慧 [聯絡電話] (07)6131765#3338
[聯絡電話] (07)6131765#3338 [傳真號碼] (07)6120501
[傳真號碼] (07)6120501 [電子郵件信箱]naihvei13256@mail.moj.gov.tw
[標案案號]111-QTT-C06 [標案名稱]111年度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案名稱]111年度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開標時間] 110/11/10 10:00 [開標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開標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包含「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符之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 (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7)6131765#3338
列印時間
115/02/05 01:06
[機關代碼]A.11.10.25
[機關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機關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單位名稱]總務科
[單位名稱]總務科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聯絡人] 葉乃慧
[聯絡電話] (07)6131765#3338
[聯絡電話] (07)6131765#3338
[傳真號碼] (07)6120501
[傳真號碼] (07)6120501
[電子郵件信箱]naihvei13256@mail.moj.gov.tw
[標案案號]111-QTT-C06
[標案名稱]111年度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案名稱]111年度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開標時間] 110/11/10 10:00
[開標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開標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包含「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符之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
(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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