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聯絡電話] (03)3033688#3615
[機關代碼]3.80.25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陳奕志
[聯絡電話] (03)3033688#3615
[聯絡電話] (03)3033688#3615
[傳真號碼] (03)3033660
[傳真號碼] (03)3033660
[電子郵件信箱]10034346@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1101021-P1
[標案名稱]111年度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公務車租賃案
[標案名稱]111年度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公務車租賃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開標時間] 110/11/23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本局中華大樓604會議室)
(一)基本資格
合格租賃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為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計之證明文件,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秘書室(03-3033688#3615)陳奕志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 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廠商人員出席開標請配戴口罩,並於進入本局時配合量測體溫及消毒,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出席或另派代表與會。
8.本案評選委員會會議於開標後另行辦理,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9.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