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代碼]3.13.50
[機關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採購處
[單位名稱]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631418@cp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631418@cpc.com.tw
[標案案號]MDF1070006
[標案案號]MDF1070006
[標案名稱]110年桃廠二蒸及二柴換熱器及空冷器大修工作
[標案名稱]110年桃廠二蒸及二柴換熱器及空冷器大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開標時間] 110/10/28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換熱器清洗、檢修或製作工作,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投標時須附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換熱器清洗、檢修或製作工作,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換熱器清洗、檢修或製作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09063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2.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